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黔西南州信访局关于印发《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》《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》的通知

来源:黔西南州信访局 发布时间:2021-04-29 字体:[]

各科(室、中心):
       为认真落实“谁执法、谁普法”“谁主管、谁普法”“谁服务、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,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《黔西南州信访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》和《黔西南州信访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 
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黔西南州信访局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年4月28日 
 

  
 

抄送:局领导班子成员、正处长级干部
黔西南州信访局办公室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4月28日印发
 
 
黔西南州信访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
 
 
一、普法内容
习近平法治思想、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》传染病防治法》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》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《防范与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《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》《信访条例》《贵州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》等。
二、普法对象
社会公众、信访群众、信访局全体干部职工。
三、普法目标
1.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,牢固树立党章权威。一切行为以党章为准则,躬身实践党的宗旨,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、党规党纪和党的历史,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党史、悟思想、办实事、开新局。
2.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,加强宪法实施,推动全社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,全面推进依法治国。
3.规范信访程序,畅通信访渠道。依法保障群众信访权利,打造更高水平阳光信访、责任信访、法治信访,不断提升信访法治化水平。
4.深入学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国家安全、网络安全、反恐怖主义等相关法律法规,为“一防两不停”保驾护航。
四、普法计划
(一)组织领导和保障。
1.坚持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对普法工作的领导。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每年至少1次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,推动解决有关问题。
责任部门:局办公室牵头,复查复核科配合。
完成时限:全年。
2.根据工作需要,及时调整充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,制定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。
责任部门:复查复核科牵头,局办公室配合。
完成时限:4月上旬。
3.保障普法工作经费。保障普法工作经费正常开支,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常运转。
责任部门:局办公室。
完成时限:全年。
4.印制普法宣传手册。印制一定数量的《宪法》《信访条例》《信访指南》《贵州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》手册,用于学法普法宣传活动。
责任部门:局办公室牵头,复查复核科配合。
完成时限:4月底前。
(二)普法责任制落实。
5.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。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,细化量化年度普法工作任务,确保普法工作落实到位,取得实效。
责任部门:复查复核科。
完成时限:4月上旬。
6.落实法律顾问制度。落实本单位法律顾问制度,聘请律师参与信访窗口接待、矛盾纠纷调处、处理复查复核意见审核把关等工作,向来访群众、信访干部宣传法律、释法说理。
责任部门:局办公室牵头,复查复核科、接访中心配合。
完成时限:全年。
7.开展日常普法宣传。在信访局院内利用LED电子显示屏、宣传栏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,在来访接待场所摆放法律法规宣传手册,引导群众依法信访、按法办事。
责任部门:复查复核科牵头,局办公室、接访中心配合。
完成时限:全年。
8.抓好普法办公室日常工作。按要求及时报送普法工作信息、报告、总结等相关材料,建立普法工作档案台账,按时按要求完成普法考核工作任务。
责任部门:复查复核科牵头,各科室、中心配合。
完成时限:全年。
(三)学法用法。
9.落实局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。局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、机关党支部要将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、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相关内容纳入学习计划。每年集中学习分别不少于2次。
责任部门:局办公室牵头,局机关党支部、复查复核科配合。
完成时限:全年。
10.坚持执行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。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活动,把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日常学习和入职培训的必要内容,在业务培训中融入法制教育内容,保证法制学习培训的数量和质量。
责任部门:局办公室牵头,复查复核科和其他科室、中心配合。
完成时限:全年。
11.完善学法用法考评机制。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评考核的重要内容,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、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干部职工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,实现本职工作、廉政建设、学法守法用法“三位一体”考核。
责任部门:局办公室牵头,各科室、中心配合。
完成时限:全年。
12.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。全局干部职工完成年度在线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,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%以上。
责任部门:复查复核科牵头,全体干部职工配合。
完成时限:全年。
(四)法治宣传。
13.深入开展“尊崇宪法、学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”宣传教育活动;开展“学宪法、讲宪法”主题活动;开展“宪法宣传月”活动;开展“4·15”国家安全日、“6·26”禁毒日、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。
责任部门:复查复核科牵头,各科室、中心配合。
完成时限:全年。
14. 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活动。围绕州委、州政府中心工作,积极参与州法宣办组织开展的法律竞答、专题学法等各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。
责任部门:复查复核科牵头,各科室、中心配合。
完成时限:全年。
(五)法治文化建设。
15. 建设信访法治文化阵地。把信访法治化建设纳入工作重点内容,将法治建设与“人民满意窗口”融合,打造具有信访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。
责任部门:复查复核科牵头,接访中心配合。
完成时限:全年。
16. 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。充分利用黔西南州信访局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微信工作群,宣传《宪法》《民法典》《信访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。
责任部门:复查复核科牵头,局办公室、信访信息中心及其他科室、中心配合。
完成时限:全年。
17.实现全局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对“中国普法”和“黔微普法”微信公众号关注率达到100%。
责任部门:复查复核科牵头,全体干部职工配合。
完成时限:全年。

黔西南州信访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428
序号 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名称 实施内容 组织形式 实施单位 完成时间
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,认真学习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,切实提高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、紧迫性的认识,牢固树立依法办事、依法治访的观念。 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、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、机关党支部党员学习会议。 州信访局领导班子成员、全体党员干部职工。办公室牵头,机关党支部、复查复核科配合。 2021年12月底前
2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 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以《宪法》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条例,扎实开展好2020年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和“宪法宣传周”集中宣传活动。 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、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、机关党支部党员学习会议。 州信访局领导班子成员、全体党员干部职工。办公室、复查复核科、机关党支部牵头,各科(室、中心)配合。 2021年12月底前
3 《贵州省法治宣传条例》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职责规定》 深入学习《贵州省法治宣传条例》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职责规定》和全面依法治州相关文件精神。 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、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。 州信访局领导班子成员、全体干部职工。复查复核科牵头,各科(室、中心)配合。 2021年12月底前
4 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条例 深入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章》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》等党内法规。 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、机关党支部党员学习会议。 州信访局领导班子成员、全体党员干部职工。办公室、复查复核科、机关党支部牵头,各科(室、中心)配合。 2021年12月底前
5 学习宣传贯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法律法规 组织学习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 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 州信访局全体干部职工。复查复核科牵头,各科(室、中心)配合。 2021年12月底前
6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间谍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等 在各法制宣传日时间节点,组织学习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间谍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 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 州信访局全体干部职工。办公室、复查复核科牵头,各科(室、中心)配合。 2021年11月底前
7 国务院《信访条例》 5月1日前后,组织开展《信访条例》学习宣传活动,推动各级信访部门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,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、规范信访秩序,持续推动“最多访一次”和信访矛盾攻坚落地落实,切实履行好“为民解难、为党分忧”的工作职责。 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 州信访局全体干部职工。复查复核科牵头,各科(室、中心)配合。 2021年12月底前
8 《贵州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》 持续深入组织开展《贵州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》《贵州省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规范》学习培训,切实发挥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纠错功能,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,维护群众合理合法权益。 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 州信访局全体干部职工。复查复核科牵头,各科(室、中心)配合。 2021年12月底前
9 贯彻落实各项专题普法工作。 认真组织学习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》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《防范与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《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 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 州信访局全体干部职工。复查复核科牵头,办公室、信访信息中心。 2021年12月底前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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